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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

来源:福建动物防疫网 发布时间: 2022-03-2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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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厦门市农业农村局与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厦门市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思路,明确了主要目标、实施条件、补助标准、实施程序和申报材料要求,并强调了各项保障措施。

  《方案》根据历年改革经验,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旨在进一步推动养殖场(户)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着力化解强制免疫补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风险,巩固提升强制免疫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出了推行疫苗流通规范化、支持服务主体多元化、促进免疫责任明细化、实现免疫管理信息化的工作思路。即放开强制免疫疫苗经营渠道,养殖场(户)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疫苗实施强制免疫,并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申报补助,农业农村部门强化督促指导和效果评价。在畜禽数量核定方面:在以往核定方式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并将养殖户纳入申报范围,扩大了申报补贴养殖场范围,即以养殖场(户)申报期内出栏畜禽产地检疫数量与种畜禽(蛋禽)存栏数量之和为申请补贴的畜禽数量,死亡畜禽忽略不计。申报程序方面:计划将申报途径从本市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调整到牧运通系统,把强制免疫情况、产地检疫与财政补助等政策措施挂钩,以实现免疫管理信息化。同时,对免疫效果评价次数进行适当减少,减轻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评价的成本负担。

  《方案》明确了到2022年底,在全市生猪养殖场已全面实行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的基础上,其他动物强制免疫试点场不少于本辖区规模场总数的50%;到2023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全面实行“先打后补”,取消政府采购强制免疫苗供应;2024-2025年将全面取消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供应,对全市所有养殖场(户)全面实行“先打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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