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9 月 1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修订草案) 》 。 会议指出, 农产品质量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修订草案) 》 。 草案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 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 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完善监督措施, 强化问责执法, 大幅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