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网 1 月 17 日讯,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履行兽药监管执法职责,严格落实《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等规定,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有力维护了养殖者合法权益。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 2018 年以来查处的 10 个典型案例,包括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查处姜某仓经营假兽药案,山西省运城市农业农村局查处冯某恒、张某林生产经营假兽药案,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查处易某荣等人生产经营假兽药案,浙江省长兴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朱某恒等人生产经营假兽药案,河南省沁阳市农业农村局查处王某利用网络经营假兽药案,河南省济源市农业农村局查处金某、冯某红生产经营假兽药案,广东省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查处广州某商贸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兽药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李某胜使用假兽药案,四川省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查处成都某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案,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农业农村局查处四川某动物保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劣兽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