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山好水出好物,优质农产品是“产出来”,更是“管出来”的。一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论述,按照“生态三明、绿色三明”发展思路,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契机,做好“四个度”,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凝心聚力,监管有力度。长期以来,三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17年在全省率先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个、省级安全县6个,其余5个县(市、区)也正开展省级安全县创建,实现了省级以上安全县创建单位全覆盖。2021年,三明市被确认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单位。一是压实属地责任。市、县、乡三级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市对县、县对乡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列入为市、县两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二是细化职责分工。2017年和2021年分别出台《三明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方案》、《三明市创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同时县、乡人民政府相应出台创建实施方案,形成了“市县乡一体,上下联动,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三是推进长治长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1333”行动(即健全一支队伍、落实三大责任、打造三个平台、完善三项机制),进一步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五主”责任体系。同时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纳入三明市十四五规划和中国共产党三明市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谋划。四是强化资金保障。全市累计投入2097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创建保障,推动11个县(市、区)和所辖58个乡镇落实检测人员享受有毒有害津贴,2018年以来,全市辖区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从2018年的83.88%提高至2022年的94.26%,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稳定、逐年提升。
二、锚定问题,监管有精度。针对目前农业生产方式零散、分散、规模小,监管人员不足,基层监管能力手段不足等监管难点,着力从政策引导、高位推动、提升水平等方面入手切实解决基层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一是壮队伍。2018年,三明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将全市划分141个乡镇、村级网格,配备1532名网格监管员、协管员,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1304块,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培训上岗制度、工作制度及考评制度,推动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为解决最后一公里监管难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了积极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二是激活力。为激发村级协管员工作积极性,以尤溪县、建宁县为探索试点,建立发挥协管员作用的长效机制,出台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报酬补助办法。办法中村级协管员工资核定标准为每人每月2200元(包含失业、养老、工伤保险),其中:1800元作为基本工资,400元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月拨付,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评结果一次性拨付,由各乡镇组织发放。每年所需经费由县乡两级财政各承担50%,并列入年度县乡两级财政预算。三是强效能。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解决农村协管员监管手段落后的问题,尤溪县、建宁县研发了“尤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平台”和“手机监管巡查APP”,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智慧监管”网格体系。通过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对协管员制定开展巡查检查任务10天/月以上,对所负责的生产主体开展巡查检查任务2次/年以上,并要求实时上传监管、巡查、宣传信息至网格化监管平台。目前尤溪县、建宁县已有801家生产经营主体以及2000多家种养大户纳入监管,有效地解决了协管员监管手段落后的问题。四是提能力。组织实施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大力推进市本级及10个县检测水平提升,成为全省第二个实现县级检测机构“双认证”全覆盖的设区市。市农产品质检中心洪曾纯参加第五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决赛,取得种植业产品组第一名,综合排名第三名的好成绩。
三、建章立制,监管有深度。落实最严监管,综合施策,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生态农业模式、完善监管制度等三个方面综合施策,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一是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针对群众最关心的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常态化组织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治违禁、促提升、控药残”三年行动。建立市、县、乡三级抽检工作制度,形成市、县、乡、村联动,多层次、多方位的抽检格局,2021年以来组织开展市级监督抽检1276批次,合格率99.7%;风险监测样品1277批次,合格率99.7%;县级共完成定量检测10976批次,合格率99.8%;县乡快速检测35.58万余批次,合格率99.8%,对不合格农产品实行检打联动。建立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进一步提高监管合力。2021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8131人次,发现问题219个,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类投诉举报23件,立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04件,涉及重点品种7件,共移送司法机关15件。
二是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和预警,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2022年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省监测点位591个,国控监测点位24个,分别减少213个、10个,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深入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减量化行动,2022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同比减少2.25%和2.34%;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扩大不用化学农药示范茶园面积,大力推广蔬果生态种植、食用菌绿色生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农业绿色生产方式。2019年以来共建成166个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培育11个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建成20家市级茶叶优质标化示范基地。建成“建莲”“建宁猕猴桃”“尚书品茶”“金烟叶”等特色农业品牌的标准体系。在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上,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全市使用“三品一标”产品累计认证871个,其中,建成一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大田茶叶),面积5.1万亩。建莲、尤溪金柑、永安莴苣、河龙贡米等24个产品先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三是推动追溯监管一体化。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凭证与动物检疫合格证挂钩制度。为实现生产-销售农产品可追溯,泰宁县构建以追溯凭证为纽带,连接“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福建冠达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严格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凭证与动物检疫合格证挂钩制度,落实好每一批次生猪的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凭证与动物检疫合格证一一关联对应,附证销售的生猪有了食用农产品追溯凭证,消费者更信赖公司的产品,该公司生猪销量大幅增长。开展“一证通”试点工作。泰宁、沙县等多地积极与市场监管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大型超市、学校食堂、酒店等聚集性场所凭追溯凭证/合格证,或者散户合格证进行产地准入情况开展执法,摸底调查生产-销售衔接情况,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对未开具合格证等行为进行通报整改,强化跟踪回访,对不规范行为的超市进行加大检查频次,进一步推动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2021年以来,检查超市等经营超所420家次,发现未及时开具合格证的生产企业,现场督促指导开具合格证。福建沈佳有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并行制度实行以来,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先后与盒马鲜生、朴朴超市、永辉超市、山姆会员超市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销量得到了大幅提升。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推动一品一码“五查”追溯“四挂钩”制度,目前全市共有4015家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通过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落实源头赋码出证216万批次农产品。
四、探索创新,监管有维度。针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中部分生产主体诚信意识淡薄、第一责任难落实等问题,通过强化机制创新办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多维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建立以政府监管与保险保障相结合的农产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形成“主体承诺质量、政府监管履职、社会保险防范”的共同治理格局。尤溪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创新试点续保,将全县境内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的286家生产经营主体作为被保险人,平均为每家生产主体提供1040元保费,共297440元,其中农业农村部给予208208元保费补贴支持,县财政承担89232元,每户80万元保障金额,一旦消费者食用发生安全问题后,仍可赔偿消费者最高累计80万元经济损失。在强化地方在农产品食用安全风险方面的分散功能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预防与救助水平。二是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下发《三明市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活动,全市已有3056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建宁县出台《建宁县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和奖惩措施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成立建宁县农产品生产经营诚信评审小组,对生产主体诚信信息进行审核,将生产主体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量化评分,一方面对分值排名前十五名的生产主体给予奖金激励,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情况与品牌推介、重大创建、农产品认证挂钩;另一方面对在省市县抽检中出现违禁农兽药、被上级通报未赋码销售、在平时检查中未如实填写生产记录的生产主体列入黑榜,将列入黑榜生产主体在下一年农业品牌创建、项目申报实行一票否决。三是探索散户监管模式。三元区、建宁县、永安市以蔬菜集散地为试点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引导蔬菜种植散户、收购商在向超市、批发商出售蔬菜时开具农产品合格证,全市共向蔬菜散户、乡镇监管站发放便携式和落地台式合格证智能机100台套。同时,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级协管员作用,结合农业“五新”技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指导等工作,引导散户执行合格证追溯制度,让每一批蔬菜产品全部附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现“带证上市”。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采取试点、鼓励、激励等措施,积极推动散户开具合格证,目前全市建档散户1625户,已开具合格证3.7万余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