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5号》,现就福建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5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5分和191分;2015年全国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59分和146分。
二、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5年12月28日公布,考生从12月28日零时起即可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查询本人成绩。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成绩达到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1月24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并于2016年1月25日至 1月29日,前往网上预约的设区市农业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四、审核结果查询
各设区市农业局收齐考生申请材料后,统一寄送至省农业厅兽医处审核。3月7日以后,考生可通过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查询审核结果。
五、资格证书授予与领取
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福建省农业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至4月25日。资格证书领取地点由考生网上申请时自主选定。
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考生,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注销其考试成绩。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和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通过福建农业信息网公示。
附件 :2015年福建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
2015年福建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
序号 受 理 单 位 咨 询 电 话
1. 福建省考区办: 0591-87824600
2. 福州市考点办: 0591-83897103
3. 厦门市考点办: 0592-5901351
4. 宁德市考点办: 0593-2822232
5. 莆田市考点办: 0594-2322230
6. 泉州市考点办: 0595-22398979
7. 漳州市考点办: 0596-2058115
8. 龙岩市考点办: 0597-2268653
9. 三明市考点办: 0598-8223638
10. 南平市考点办: 0599-8827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