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全市新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作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培训

来源: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07-12 15:26
相关文章:

访谈解读:

  7月7日,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春晖在南平市新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培训班上为全市新任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专题培训。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始终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特别是农村“三资”管理作为预防基层“微腐败”的重要领域,已成为助力乡村振兴和保障农村社会发展稳定的“牛鼻子”。如何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管,推进“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将是乡村振兴战略能否全面实施的重要一环。一要加强领导,夯实“三资”组织保障。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将“三资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把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络,把“三资”监管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重点抓好“三资”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二要把握节点,突出完成阶段任务。今年,省纪委将“三资”监管列为“点题整治”项目之一,各地要根据整治要求,严格落实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抽查督办、总结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节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治任务落细落实落地。三要建章立制,堵塞“三资”管理漏洞。要聚焦经济合同不规范,集体资产流失、农民群众利益受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督导点评、限期反馈交办和村务民主决策等各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在资金监管上,引入“互联网+”理念,开发建立农村集体资金监管系统;在村级招投标行为中,实行公开招投标,签订规范合同;在资产资源处置时,要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流程,及时建档归档。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