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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构建“433”工作体系 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10-24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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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三明市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引领,聚焦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建设用地等重要资产资源,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大突破”三年行动,逐步突破确权赋能、流转交易和产权融合等方面的堵点难点,着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进一步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

  一、创新开展“四个试点”,激发产权权能。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产权质押融资、“农耕保姆站”、闲置资源盘活、宅基地制度改革“四个试点”建设,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更多产权权能。一是开展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深入推进农村各类资产资源确权颁证,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等质押融资试点,有效解决村民因征信等信息不完善、缺乏抵押物而导致融资难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授信3.6亿元,发放“福股贷”473笔3851万元,“福宅贷”3户68万元。二是开展“农耕保姆站”试点。聚焦土地闲置撂荒现状,在全省率先开展“农耕保姆站”试点建设工作,探索推行信托流转、股份合作和生产托管等土地经营模式。2022年上半年,全市农户承包地流转面积86.3万亩,流转率达33.8%;累计培育“农耕保姆站”服务主体147个,服务农户20.3万户;同时,全市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10120万元,连续六年全省第一。三是开展闲置资源盘活试点。结合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引导村集体或村民以租赁、入股和“房票”“地票”等方式,发展沙县小吃、红色研学、文旅康养等多样业态。截至目前,全市已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975宗、闲置农房1582幢,投资运营重点项目12个,项目达产后每年可增加村财收入2015万元、村民财产性收入746万元。四是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沙县区列入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制定《三明市沙县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等文件,规范入市程序和收益分配办法。目前,全市首宗凤岗街道西霞村971平方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完成,成交价20.6万元,该地块项目建成后年产值超200万元。

  二、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推进产权交易。通过政府“搭台”、科技“赋能”、银企“添翼”“三步走”战略,完成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现资源要素快速流通。一是政府“搭台”。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乡(镇)—村”四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设立交易分中心、服务站(点)等方式,实现11个涉农县(市、区)、141个乡(镇、街)、1736个建制村全覆盖,并配套服务场所、审核员、操作员,打通交易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科技“赋能”。推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农业类知识产权、林权等全流程线上交易。上线首日成交项目24个,成交率61.5%,成交金额达2012万元,最高溢价标的高出底价128万元。三是银企“添翼”。积极引入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和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开展农村生产要素确权登记托管、项目咨询策划、资产评估、产权经纪、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着力将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打造成乡村振兴综合性服务平台。

  三、推行“三联”工作机制,促进产权融合。探索构建村村“联合”、村社“联营”、村企“联建”多元化合作机制,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一是推行村村“联合”带动机制。在村党支部“跨村联建”基础上,引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跨村联合”,组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形成党建和集体经济发展“双联”模式。目前,全市已组建218个联村党组织,成立3个片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带动实施联创联带联增项目146个。二是推行村社“联营”发展机制。鼓励村集体统筹资源资产资金作价入股,领办专业合作社,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收益按股分红。同时,引导村集体作为服务主体绑定农机手和区域内小农户,共享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目前,全市由村集体领办的专业合作社达314个,带动8000余户群众参与产业发展,户均年增收1.42万元以上。三是推行村企“联建”提升机制。发挥龙头企业资金、技术、市场等优势,利用好村集体土地、森林、生态和区位等资源,通过“股权渗透、基地共建、订单生产”等方式,提升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2022年上半年,我市232家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30.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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