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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四都镇:规范“三资”管理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诏安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10-26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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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都镇地处诏安东部,是全国重点乡镇。镇辖区面积75.79平方公里,辖20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总人口约6万人。近年来,四都镇通过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以实施“三个三”工作法为抓手,理清了陈年旧账,理顺了党心民心,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截至目前,全镇已收回被占用的海域滩涂2.2万亩、虾池3300亩、集体山地103亩;追缴收回历史欠款300多万元;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村1个,实现零的突破。

  一、以“三到位”为保障,夯实“三资”清理基础

  一是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村级工作专班,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的理念,多次召开专题推进会,听取各村(社区)书记汇报工作进展、研究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有效地进行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二是确保宣传发动到位。组织21个村(社区)学习《诏安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三资”管理规定,指导各村(社区)通过线上“微广播”、微信群和线下的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渠道,向群众讲清政策法规、讲明村集体发展前景,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自觉维护村集体利益,营造出村集体“三资”清理良好工作氛围。田美、上湖、马城、西峤等村通过入户催讨、政策宣讲等方式,收回被承包户拖欠多年的承包金69.85万元,并重新发包集体山地103亩,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增加15.7万元。三是确保沟通协调到位。镇党委政府主动向上对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取得在政策、法规、业务、人力等方面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同时,组织包村领导干部下沉到村,协助村“两委”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力量,实现县、镇、村三级统筹协调合作,共同推进村集体应收款清讨、资产资源追回等工作。

  二、以“三举措”为支撑,提升“三资”清理水平

  一是组建队伍全面摸底。根据《诏安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镇党委政府及时组建清查队伍(由镇村干部、村级包片干部、村民小组长组成)和监督队伍(由村级党风监督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组成),全面摸清集体资产“家底”,对各村“三资”管理运营情况进行排查,逐村建立工作台账清单,确保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现了“零信访”。目前,全镇核查经济合同1463份、涉及合同金额12636.38万元,收回拖欠承包金105宗308.42万元,收回海域滩涂等资产资源并重新发包,每年为村集体增加经营性收入1277.56万元。二是党建引领示范带动。根据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要求,组织全镇84名党员干部和242名村干部,围绕是否违规占用村集体资产资源等4个方面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共签订承诺书320余份,积极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保障了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如山后村的个别党员带头归还承包到期的养殖池和滩涂地,带动周边群众主动归还到期的7口虾池和225亩滩涂地,重新发包后每年为村集体增收140多万元。三是司法途径依法收回。充分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平台,在收回集体资源、规范财务合同等方面寻求法律帮助,弥补了各村在法律知识方面的短板。如,东葛头村与被占用虾池的原承包户多次协商无果后,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依规收回被占用多年的187.8亩虾池,经公开招投标并重新发包,虾池承包金由每年每亩450元上升到每年每亩5300元,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近100万元。

  三、以“三机制”为抓手,激发“三资”清理活力

  一是探索清理试点机制。镇党委政府综合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类别的资产资源特点,因地制宜、山水同行,将东梧村作为海域资源清理整治试点村,上湖村、田美村作为山林地资源清理整治试点村,紧紧抓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根本任务,探索集体经济规范管理的有效形式。2022年6月东梧村将收回的7000多亩海域滩涂,经公开招投标重新发包,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180万元;2022年9月西张村将收回的3000多亩海域滩涂,经公开招投标重新发包,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约80万元,实现了“零赔偿”“零信访”。二是建立联动监督机制。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要求各村摸清村集体“三资”情况,形成了全县首张《村集体“三资”清理问题清单》,镇纪委全过程监督清理整治和问题整改工作,有效推动“三资”清理工作开展。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将各村村财收入情况列入全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监管范畴,及时对外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2022年,我镇在西梧村试点推行“一码直通车”,整合2022年为民办实事的8个村级工程项目(总投资2053万元),融入二维码进行清单化监管,定期更新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资金、建设进度等,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健全工作管理机制。持续推进“三个中心”建设,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水平,明确农村集体会计事务监管中心、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中心的运转流程。坚持“制度管人管事”,及时规范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和村级项目管理等制度,实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断推进“三资”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2022年,我镇编制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本通》,把相关制度和流程汇编成册,完善制度规定,堵塞制度漏洞,有效提升各村“三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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