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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抓问题 强治理 见成效

来源: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12-1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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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市永定区自“点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强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查清问题,靶向发力,既推动化解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又健全完善了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区查摆经济合同995份,涉及金额12755万元,发现并整改问题合同50份,涉及金额1559.9万元,收回资源5宗9.1亩,收回集体资金48.28万元,新增租金6.24万元。

  一是清理合同催欠款。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中,同步开展村级集体合同清理,建立健全资产和合同“双台账”。如抚市镇清理村集体发包资产中,围绕发包资产承包费尾款拖欠,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周期长、价格低等现存问题,结合群众提供的“三资”案件线索,带着问题清单逐村摸排、审查合同、现场勘察,清理出中在村、基安村、社前村、抚溪村4个村的8份问题合同,共涉及未收取拖欠租金等10.06万元。该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专门催收小组对4个村拖欠租金及利息进行催缴,并会同包村领导、村主干多次上门和承租人宣讲 “三资”监管专项整治的精神和目的,目前4个村拖欠合同款已全部收回,有效遏制村级集体资产流失。岐岭镇在清理合同时,发现八联村投资给食品公司的本金10万元已于2021年1月30日到期,但是截至2021年8月10日,该笔本金仍未收回,经镇村两级干部全力催收,食品公司除归还10万元本金外,还支付了5650元违约金。通过催收旧欠款和逾期店租,阻止村集体资产流失,化解了群众的矛盾。

  二是完善合同强管理。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中,坚持边清理、边查实、边整改、边规范的“四边”原则。如高头镇高北村在排查中发现,有一口1.5亩的集体池塘被村民江某用于养鱼,没有签订承包合同,也没有向村里上交承包金。经核查,该池塘被村民江某实际使用,没有承包合同也没有上交租金的情况属实,但前任村委与江某曾达成以清扫公共场所卫生费用抵扣鱼塘承包费用的口头协议。在镇村干部的推动下,高北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商议鱼塘承包事宜,村民代表同意由江某继续承包鱼塘至年底鱼可售卖时,并由村委与江某补签鱼塘承包合同,江某按200元每月上交2021年1月起的承包金,由村委另付江某公共场所卫生清洁费,鱼塘承包合同到期后,村委收回鱼塘按程序重新发包。抚市镇抚溪村水库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还有8年未到期,因2010年签订合同时租期20年,以现在角度看租金已偏低,为维护合同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在合同到期日不变的情况下,重新签订合同,把以后8年水库租金提高到每年8000元,8年一共增加村集体收益24000元,增加了村集体收入。

  三是盘活资产增收入。在开展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中,永定区注重引导乡镇盘活闲置资产。2021年区里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资源的工作方案》,在全区开展村集体闲置资产调查,建立闲置资产台账,因地制宜制定闲置资产盘活方案。如大园社区居委会一楼的房屋约160平方米,平时用于堆放杂物,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为切实盘活闲置资产,社区“两委”商议将堆放的杂物进行清理,将木门更换为电动卷闸门,刷新了墙面,使房屋焕然一新,成了“店面”。2021年12月,大园社区通过公告招租、报名、评审组评议,签订租赁合同,将“店面”租了出去,年租金收入7200元。既盘活了集体闲置资产,增加村财收入,又带动了居民就业,社区和企业合作,实现共赢。

  四是规范流程列“清单”。为巩固村集体“三资”清理成果,建立“三资”常态化监管机制,永定区把加强“三资”监管与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试点结合起来,对村集体“三资”清理问题、近年出现的村级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梳理,把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级工程管理、村级物资采购、临时用人用工报酬发放、村级财务收支操作、村集体债权管理、村集体债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和公益设施变卖租赁等9项等风险高发领域列入“清单制”重点防范,将管理内容编制成流程图,标注廉政风险提示,明确指导单位和联系方式,在25个“清单制”试点村率先开展试点,各试点村另编制流程图手册,配上村“两委”和村监委名单及联系方式,方便百姓办事和监督村务。如今走进“清单制”试点村,常用重点事项流程图挂在醒目的墙上,办事大厅放着流程图手册,让群众心中有数、按图办事,干部心中有戒、规范履职。

  五是打造“掌上”村财监管“E”公开平台。以“点题整治”为契机,聚焦村级财务公开关键环节,充分利用“制度+科级”手段,依托群众关注度高的“土楼清风”微信公众号,把“村财公开”“村级工程”嵌入“掌上”监督村级事务“E”公开模块,由传统的村务上墙转变成了“掌上”监督,实现了村民通过简单操作就可随时随地查看本村的各项事务,强化村级工程预算、邀标、招标、验收、决算各关键环节监管。一方面,使村级权力戴上了“紧箍咒”,让村干部感到监督无处不在,村干部用权不敢再任性,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不断增强,有效推动规范履职;另一方面,群众监督村级事务有了“千里眼”,村务管理更加民主规范、公开透明,对村干部少了无端猜疑和误解,减少了信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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