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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当承包者拿到《林木采伐许可证》时,龙华镇金山村干部和承包人都十分高兴,连连称赞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和派驻局纪检监察组,感谢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点题整治工作为他们解决了五十多年的山林权纠纷问题。
自1967年起,龙华镇金山村的“南山横路”等四块共1680亩的山林地开展合作造林项目后,因合同遗失、合同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与福建省仙游溪口国有林场、仙游县林业局等单位存在着林权争议。由于时间长,存在多次合作造林和合同变更,涉及部门多,多次反映始终未能解决山林权属的根本问题。承包者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却因权属不明而无法获得应有收益,村民与村集体组织也因此陷入了长期的困境。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在“点题整治”排查中发现问题后,了解到金山村山林权纠纷的紧迫性和复杂性后,组织了工作专班,深入调查,全面梳理。在充分掌握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提出了详尽的解决方案,并得到了各方的认可和支持。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仙游县林业局与龙华镇金山村最终签订了《关于“南山横路”等四块林木权属争议调解协议书》,标志着这一困扰金山村五十余年的山林权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随着纠纷的解决,承包者于2024年1月顺利拿到《林权证》,4月取得了《林木采伐许可证》。这不仅意味着承包者可以合法经营这片山林,更为金山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了3万元的收入增长。这一成果不仅增强了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仙游县农业农村局及派驻局纪检监察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点题整治”中的积极作为和不懈努力,彰显了政府部门为民服务的宗旨和担当。这一成功案例也为其他地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未来,我们期待更多的“急难愁盼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让人民群众在共享发展成果中收获更多的幸福感和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