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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的村干部违规领取各类津补贴问题,延平区明确政策规定与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及时追缴违规资金,确保村集体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有效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群众权益。
延平区塔前镇自查中发现塔前镇棚下村两委干部在2021年-2023年期间违规领取各类津补贴。分别为两委干部蔡日城领取2021年-2023年“八一”座谈会误工补贴300元及2022年清理公路务工补贴525元,两委干部苏圣源领取2020年搞卫生务工补贴450元及2022年公路抢修务工补贴450元,以上两项共计1725元。发现问题后塔前镇经管站立即责令棚下村委会联系相关人员整改。塔前镇党委对苏圣源和蔡日城同志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7月9日蔡日城与苏圣源将违规领取的补贴款项足额退还至村财账户。老报账员包明英说,杜绝村干部违规冒领津补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村集体就一定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专项整治以来,延平区共排查发现问题90个,逐一整改到位,进一步推动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坚决守住村集体的“家底子”“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