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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莆田市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出台政策文件,严防村集体“三资”无序流向老协会躲避监管问题,解决部分老协会财务管理不规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提升老年人参与乡村治理效能,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聚焦专项整治,问题全面查摆
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资金流入老协会等民间组织规避监管督导工作。今年来,通过乡镇交叉互查、县级随机抽查、市级联合督导,全覆盖、多层次开展问题排查,实现全市村级排查100%、村内民间组织排查100%。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发现农村集体资金流入老协会规避监管问题26个,整改26个,收回资金39.08万元,收回资产资源5740平方米,有效保障村民切身利益,保护村集体资产安全。
二、聚焦措施落实,管理规范提升
针对薄弱环节,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加强老协会等村内民间组织使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的意见》,通过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建立健全“资产统一管理,收支统一渠道,审批统一程序”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老协会使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促进老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一)统一管理,规范资产资源登记。进一步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免形成集体资产所有权的争议。一是依法收回。针对老协会拥有或使用、管理的资产资源中,凡属村集体让渡或委托管理的,要依法收回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二是乡镇备案。村集体暂借给老协会使用的活动或办公场地,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后,报乡镇(街道)备案。三是分清权属。属村集体和老协会共同建设、老协会自筹建设在村集体土地或占用村集体公共资源的,进一步分清权属,按程序报请乡镇(街道)审核后,属于集体的资产资源登记台账,由村集体管理。
(二)统一收支,规范财务资金管理。老协会使用村集体资金要全部纳入村集体财务账目统一核算管理,强化监管。一方面,老协会的日常经费开支必须根据村集体年初预算安排,按照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定报销,统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益支出一老协会”科目专项列支。另一方面,按照村集体应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以及合理提取公益金的管理规定,结合村财收入情况,合理确定老协会支出的比例,严禁用于各种迷信等方面的违规支出,坚决制止村级组织举债支付老协会费用。
(三)统一审批,保障老人合法权益。加强监管力度,充分保障老协会健康发展和规范化建设的需要,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上级通过村集体银行账户下拨给老协会使用的项目资金以及老协会按照有关规定,确需村集体资金支持的,一律实行报账制规范管理,不将资金直接拨入老协会。同时,社会各界定向捐助给老协会的资金资产、由老协会自筹建设的资产所产生的收益,要专项用于老协会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三、聚焦案例宣传,群众可感可及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围绕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挖掘类案的规律及共性问题,转化、利用典型案例资源,运用到宣传教育中。如,部分老协会存在代收租金用于充当老年人聚餐费用;利用已征未用土地建设简易市场,用于出租收取租金;代为出租签订原小学校舍场地合同,收取管理租金;村集体资金直接流入老协会用于发放春节慰问金;违规向建房户收取“村办公费用捐资”等。通过案例汇编,以工作简报、会议通报、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多样载体、多维视角开展案例宣传,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提升以案促学、以案说纪的针对性、实效性。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老协会与农村基层组织之间的关系,有效管住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无序流向老协会问题,让老协会“夕阳红”真正地“红”起来。同时收回了应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农村市场、物业、停车场、闲置校舍等,带动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也让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