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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劳务用工是农村集体组织实施开展公益服务、应对应急抢险等工作的重要方式,其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然而,在实际运行中,部分地区存在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暴露出用工范围界定模糊、审批程序不规范、薪酬发放缺乏标准、财务监管存在盲区等问题。此类问题不仅影响用工效率与公平,更易滋生“虚报冒领”“混岗领酬”“人情用工”等不规范现象,造成集体资金流失,损害群众信任,制约乡村治理效能提升。为切实解决村级劳务用工管理中存在的标准不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长汀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劳务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从制度层面为村级“小微权力”套上“紧箍咒”,逐步压缩违规操作空间,为从源头上防范“微腐败”,提升集体资金使用效益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明确用工范围。明确界定因生产经营、公益事业、应急抢险等临时聘用非固定人员的适用情形,严禁将长期性、固定性岗位人员以劳务用工形式聘用,防止“混岗领酬”和虚报冒领。二是规范用工程序。全面推行“民主决策、公开透明、按需用工、严格审批”原则,全面落实从用工申请、集体决议到派工登记、完工确认的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每个环节有记录、可追溯、能监督。三是强化财务监管。严格执行报账材料审核制度,统一规范入账凭证格式与内容要求,并采取“一卡通”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实现用工费用从申请到支付的全程电子化流转、数字化留痕,切实保障资金运行安全透明。通过这三方面举措,稳步推动村级劳务用工管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新轨道。
自规范村级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全面实施以来,长汀县共推动整改不规范村级劳务用工问题14例,17个乡镇也均结合实际制定了更加符合本乡镇的实施细则。例如,庵杰乡黄坑村针对以往果树管护用工工资临时议价、标准不一的情况,新规推行后,该乡镇也制定了相应的统一的劳务用工标准,推动用工管理走向规范化。宣成乡下畲村参照文件规定,对2024年3月“两治一拆”第二批裸房粉刷劳务用工合同法定代表人未签名或盖章、合同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不全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劳务用工合同管理。这些具体案例表明,村级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不仅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贯彻,更在解决实际问题、规范管理行为、防范资金风险等方面发挥了实质性作用,为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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