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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4〕23号)。
2.补助对象:中央安排项目资金对革命老区乡村振项目区建设进行补助。项目区应当是革命老区县中具备一定发展基础、地方政府积极性较高、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的乡镇或集中连片的若干行政村。
3.补助内容:实施项目区内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等。
4.资金分配:按照项目区个数实行定额测算分配。根据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收入和乡村振兴任务需要,财政部统筹确定年度资金总额,会同国家农业农村部确定年度分省项目区个数和补助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