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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三明市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合同底数不清、期限超长、账款逾期等痛点堵点,探索构建“144”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巡查机制,通过压实责任、精准摸排、靶向整改,有效提升合同数字化监管效能。
一、压实“一个责任”体系,夯实合同巡查基础。坚持抓本级、带系统,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以责任落实推动合同巡查工作落实。一是市级统筹。市农业农村局聚焦合同订立、执行、保管、监管等关键环节,出台《三明市合同管理指导意见》《关于建立“144”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巡查机制提升合同数字化监管效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台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夯实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基础。二是县负主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的压力传导、工作指导,扛起合同巡查工作主体责任,每半年开展不少于1次线上巡查,每年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未巡查村和合同,形成检查情况通报并实行“销号管理”,倒逼整改落地见效。三是镇村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员、纪检小组成员对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是否履行民主程序、是否招投标等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合同及有关资料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经机构备案登记。乡镇农经机构安排专人将合同原文、项目报备审批表、成员代表会议记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资料逐一录入合同管理系统,常态化跟踪处置系统预警信息。
二、创新“四种比对”方式,实现合同底数明晰。对合同底数不清、公开不到位等问题,创新推出“票据、收入、资产资源、合同”四种比对法,采取多维度交叉核验,推动全市新增上传公开合同1500多份,累计上传公开合同1.27万份,涉及金额23.34亿元。一是比对票据。以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存根为基础,与现有合同文本、台账进行交叉比对,重点核查口头协议、遗失合同及款项入账情况,杜绝“账外合同”“隐形交易”。二是比对收入。梳理近3年村集体经营收入、投资收益明细项,逐一核查收入对应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期限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纳入系统管理,确保“收入有合同、合同有备案”。三是比对资产资源。对照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核查已流转交易的资产是否签订书面合同、条款是否规范、款项是否足额缴纳,防止集体资产“无偿使用”“低价出租”。四是比对合同。依托村集体存档纸质合同,比对经济合同台账是否收集完整、合同事项是否经过民主决策、合同文件是否已纳入系统管理等,确保现行有效合同“应录尽录、应晒尽晒”。
三、强化“四项内容”核查,促进合同管理规范。对已登记录入合同管理系统的合同,有效发挥平台的在线预警、实时监控、统计分析等功能作用,靶向整治合同管理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巡查合同2315份,排查整改问题合同463份,清理追缴逾期账款716.9余万元。一是把好“准确关”。对合同类别、甲乙双方信息、起止时间等核心要素逐一核验,确保合同原件与系统填报信息完全一致,避免因信息偏差引发纠纷。二是严控“期限关”。结合法律法规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需求,合理划定合同期限,针对历史遗留的超长期合同,分类施策推进整改。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主动对接司法、林业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超长期租赁合同的通知》,对非林业类资产资源租赁合同未到20年、已超20年,林业类租赁合同30年及以下、30年以上等不同情形,分别制定续期、改签、终止等处置方案。三是紧盯“到期关”。制定《村集体经济合同到期资产资源情况表》,定期动态跟踪合同到期处置情况,明确一定标的额以上资产流转必须进入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公开交易,促进保值增值,杜绝村干部私自转包、随意延包。四是督实“履行关”。对核查发现的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问题,制定下发提醒函、协议还款、司法催收等多种途径清理追缴拖欠租金。如尤溪县管前镇通过网上核查,发现管前村科技文化中心二层2024年下半年租金1.35万元未足额入账,当日即联系村干部核实情况,向承租方发送催收通知,顺利于两周内全额收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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